商会新闻
征文活动专栏
地区动态
政策法规
参政议政
招商引资
党建活动
工会活动
维权中心
直属商会建设
创建“文明机关”活动
调查研究
与政府部门合作
华商大会
产品供求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首页>政策法规>正文
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意见
2010-1-8 10:29:24 来源: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和省委九届六次全会精神,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切实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促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健康发展,现就进一步加强我省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认清形势,明确加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的任务目标和指导原则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当前,我省农村改革发展已进入新的历史阶段,随着新农村建设投入不断加大,我省农村集体经济迅速发展,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已经形成相当规模。2008年,全省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收入370亿元,集体资产总额达2061亿元。农村集体经济实力的壮大,对改善农业条件、发展现代农业、促进农村经济可持续发展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近年来,尽管各地在加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目前一些地方的管理还相当薄弱,主要表现在:集体资产被贪占、挪用、挥霍浪费,集体资产被随意平调或无偿占用,财务管理不民主、不公开,将集体资产、资源低价承包、变卖、折股等,造成集体资产严重流失,有的因此而引发党群、干群关系紧张,农民集体上访,增加了社会不安定因素。对此,各级、各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加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对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增强集体经济组织服务功能,壮大集体经济实力,增加农民收入,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促进新农村建设和城乡一体化发展,保障农村基层组织正常运转,促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维护农村社会稳定的重要意义。

  (二)明确任务目标。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立足于稳定和完善以家庭承包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切实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农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按照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健全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制度,做到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要求,健全制度,规范管理,强化监督,加强服务,逐步形成产权明晰、权责明确、经营高效、管理民主、监督到位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促进集体经济发展壮大,促进农民收入增加,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三)把握指导原则。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属于村(组)集体经济组织(以下简称集体经济组织)全体成员集体所有,是发展农村经济和实现农民共同富裕的重要物质基础。认真贯彻落实《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要充分体现农民群众的主体地位,切实维护农民的权益。必须坚持民主的原则,保障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对资金、资产、资源占有、使用、收益和分配的知情权、决策权、管理权、监督权。必须坚持公开的原则,资金的使用和收益应当向全体成员公开,资产和资源的承包、租赁、出让应当实行招标投标或公开竞价。必须坚持成员受益的原则,遵循资金、资产、资源管理的规律和特点,采取不同的经营模式和管理方式,提高经营管理水平,节本增效,确保资金、资产、资源的安全和保值增值。必须有利于促进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流转、农村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等综合配套改革,让农民群众随着农村经济社会事业发展和集体经济壮大,得到更多实惠,实现利益共享。

  二、建立健全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制度

  农村集体资金是指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货币资金,包括现金和银行存款;资产是指集体经济组织投资兴建的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等固定资产,水利、交通、文化、教育等基础公益设施以及农业资产、材料物资、债权等其他资产;资源是指法律法规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土地、林地、山岭、草地、荒地、滩涂、水面等自然资源。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根据本组织资金、资产、资源状况,按照其不同特点和管理要求,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做到遵章办事,实现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和民主化。

  (一)建立健全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内部控制制度。要建立健全现金收支管理制度,确保各项收入及时足额纳入账内管理,各项支出符合规定的审批程序。切实执行现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定期盘点,日清月结,确保账款相符。加强票据管理,要以县为单位统一规范各类票据,杜绝“白条”入账,严禁公款私存、私设“小金库”。推广完善村财乡管,健全固定资产及财产物资管理制度,明确相关人员的责任,确保账实相符。加强资源开发利用管理,资源的承包、租赁应当签订书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及相关责任。

  (二)建立健全资产、资源清查登记备案制度。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组织对资产、资源情况进行集中清查,摸清底数,将核实后的各项资产、资源按类别建立固定资产台账、材料物资账和集体资源登记簿,对资产、资源的名称、数量、使用情况等相关内容进行全面记录。乡(镇)农村经营管理机构应当依法建立农村集体资产、资源产权登记制度,对集体经济组织的资产、资源进行登记备案,对其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动态监督。

本新闻共3页,当前在第1页  1  2  3  

版权所有:山东省工商业联合会&山东省民间商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