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月3日,中共山东省委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工作委员会(简称“省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工委”)和中共山东省委社会组织工作委员会(简称“省社会组织党工委”)成立会议在济南召开,省委常委、省委组织部部长李玉妹出席会议作重要讲话,并为省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工委、省社会组织党工委授牌。省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耿文清主持会议,并宣读了《中共山东省委关于成立中共山东省委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工作委员会的通知》和《中共山东省委关于成立中共山东省委社会组织工作委员会的通知》。省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工委设在省工商联,主要职责任务是:指导和协调全省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的建设;宣传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促进中央、省委各项决策部署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的贯彻落实;教育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组织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团结凝聚职工群众,维护各方合法权益,促进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健康发展;加强对全省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工作的调查研究,及时向省委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建议;直接联系管理一部分规模、影响较大的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组织,指导有关部门、市县相应机构分别抓好行业和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工作;指导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组织开展党的宣传工作、教育工作、组织工作、纪律检查工作、群众工作、统一战线工作等;做好党员的教育培训、管理服务和发展党员工作,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完成省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李玉妹指出,根据中央、省委要求,总结学习实践活动的探索实践,依托省工商联、省民政厅组建省委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工作委员会,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的重大举措,是开展学习实践活动的重要成果,是健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长效机制的重要内容。要充分认识成立省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工委的重要性、必要性,切实增强做好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要创新党组织设置,重点抓好规模以下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规模、影响较大的社会组织党组织的组建工作。要创新党组织隶属关系,宜条则条,宜块则块,条块结合,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有效进行。要创新活动内容和方式,紧紧围绕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找准党组织开展活动、发挥作用的着力点,扩大党员参与面,提高活动实效性。要创新党员教育管理方式,加强舆论宣传和典型引导,培养一批基层党建创新品牌。要健全完善齐抓共管的领导体制,建立完善工作制度,明确各自职责和运行模式,推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健康开展。
省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姜铁军,省委组织部副部长厉彦林,省委组织部副巡视员,省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工委副书记于洪亮,省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工委书记,省委统战部副部长、省工商联党组书记孙传宏,省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工委副书记张铁军(省工商局副局长、党组副书记)、曹元(省工商联党组成员、副主席)、纪检书记司学志(省工商联党组成员、纪检组长),省社会组织党工委副书记李玉亮(省民政厅副厅长、党组成员)、齐航建(省民政厅副巡视员),以及省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工委委员单位负责同志等出席会议。
省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工委委员分别由省台办、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公安厅、省监察厅、省商务厅、省国税局、省地税局、省工商局、省质监局、省中小企业办、省工商联党组相关负责同志兼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