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几年来,山东省委、省政府把加快发展非公有制经济作为繁荣经济、富民强省的重要举策,高度重视,上下同心,强力推进,使我省非公有制经济呈现总量快速增长,企业规模不断扩大,经营领域逐步拓宽的良好发展态势。
非公有制经济快速发展,已成为增加财政和居民收入的重要来源及安置下岗职工与解决就业的主渠道。同时,对于安定社会、实现区域经济可持续发展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但是我们也应冷静地看到,我省非公有制经济无论从数量、质量、规模、档次、整体实力和经济效益方面,还是从生产经营理念和模式方面,都存在一些问题:
(一)起步水平不高,原始积累不足。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完善,信息时代的快速发展和知识经济的到来,仅凭个人的经验和能力,甚至靠投机运营,难以应付多变的市场。
(二)结构不合理,发展不平衡。劳动密集型多、资本密集型少;传统产业多、新兴产业和外向型高新科技企业少。企业技术落后,管理水平低,绝大多数生产型企业,产品缺少竞争力,很难适应竞争和发展的需要。
(三)制约因素多,企业竞争能力弱。非公有制企业普遍采用家族式经营管理,家长式指挥、独裁式决策、近亲化用工、作坊式生产,大多缺少中、长期规划,长远发展意识不强。一部分经营者受自身文化素质低和信息闭塞制约,仅能从事自己熟悉的行业,经营思路跟不上市场经济发展形势,自主创新能力差,缺乏拓宽市场、创新品牌、追求长远发展的勇气和意识,以至于造成行业过于集中、竞争过度激烈、发展缺乏后劲的局面。
(四)一部分企业管理者素质不高。现代管理意识缺乏,富了以后心浮气躁,不把心思放在长远发展上,诚信意识不强。少数人生产经营中存在违反税法、劳动法、知识产权法、商标法等现象,存在偷漏税、拖欠雇工工资和任意增加劳动时间、假冒他人商标等违法违规行为。
(五)不重视人力资本投资,人才培养、管理水平落后,缺少有效的人才管理激励机制,高素质人才短缺,跟不上时代发展要求。
(六)环境制约因素突出。一些鼓励、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的政策措施落不到实处,"三乱"现象仍然存在,社会、法制、投资等环境仍不尽人意,需进一步改善。随着国家产业政策的调整,国家进一步加大对耕地的保护力度,控制货币信贷过快增长,限制投资过热的政策,这些宏观调控措施必将在土地、融资等方面对我省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产生一定影响。
(七)一些政府领导对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存在一定误区。计划经济体制条件下形成的一些思维方式、工作习惯或多或少地起作用。部分人对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理解、认识还不到位。个别部门发展意识淡薄,不以积极发展的眼光看待非公有制经济,而是以以偏概全、求全责备的态度对待非公有制企业在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认为国有企业才是先进生产力的代表,非公有制经济仅仅起到拾遗补缺的作用,对非公有制企业执法苛求,漠视侵犯企业合法权益,导致企业难以做强做大,制约了民营企业的发展。
(八)获取信息渠道不畅。目前,非公有制经济获取党的方针政策、政府法规信息渠道不畅,很多与企业发展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不能及时有效地下达到企业,方针政策不能及时得到落实,使企业错过发展良机。
通过对非公有制经济的现状分析就会发现,除了一些外部因素,根本原因是企业决策者思想观念和认识上的问题,民营企业负责人的素质不但制约着管理层影响企业发展,同时影响员工的发展,对员工有潜移默化的作用。假若民营企业家不顾国家宏观政策,不遵纪守法,那么对企业的长远发展、员工队伍的建设、对和谐社会的建设将会带来难以估计的损失。许多民营企业事业做大了,但忽视责任、义务、法律法规,社会形象不佳。许多企业金融贷款中不注意信誉,在信贷中形象不良,甚至进入金融系统黑名单,影响信贷纪录,甚至造成多次贷款不成的后果。在诚信社会建设发展过程中,要从根本上解决非公有制企业自身障碍,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使非公有制经济对社会贡献更大,必须让其有组织、有纪律、有序地参与社会活动,企业家急需通过培训,规范经营行为。加强对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培训显得尤为重要和刻不容缓。为此,建议:
一、提高认识,转变政府职能。非公有制企业发展日益壮大,成为国民经济不可替代的重要力量。要从根本上转变思想认识,应把发展非公有制经济作为工作中的重点和突破口,列为干部任期目标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要把国家政令通过服务贯彻到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中去,把各项政策法规、处罚条例等及早地通过培训的形式传达,畅通政令。建议政府把职能部门如劳保、工商、税务、环保、公安、质监、土管、安监等纳入民营企业综合评价体系,对民营企业进行综合考评。同时这些职能部门要根据各自部门特点,采取不同形式,开展对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培训工作,从而疏通政令渠道,加强政策落实,使党的方针政策、政府法律法规落到实处,切实服务于非公有制企业。
二、整合社会力量,做好培训工作。培训是政府的重要工作,要整合社会资源,花大力气进行。特别是劳保、工商、税务、环保、公安、质监、土管、安监等各级职能部门要实现由被动到主动,由照抄照搬到积极创新转变,根据现实工作特点,把政令通过培训变成企业的自觉行动,坚持与非公有制企业进行平等对话,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通过党校、大专院校、科研机构、社会中介等载体进行培训。同时也要把党政领导吸收进来,转变思想作风,加强对民营企业的理解与支持,共同参与到培训工作中来。